中共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官方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分院(部)、处室(部、中心):
为发挥官方微信在展现学院形象、发布新闻信息、提升管理水平和文化育人等方面的作用,主动占领新媒体舆论宣传阵地,经学院研究,要求各分院建立本单位的官方微信公众号。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1.各分院于2017年3月31日前须建立本单位的官方微信公众号。机关各处室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建立本部门官方微信公众号。
2.学院将实施院内官方微信公众号排行榜发布制度。2017年4-5月份适时发布首期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排行榜,以后每月发布1期。
二、几点要求
1.各分院、部门要高度重视官方微信公众号建设工作,扎实做好本单位部门微信公众号的建设、维护和信息发布工作。要落实专人负责,精心组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2.各分院、部门要根据《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办法》(杨职院党发[2015]39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审批备案、信息发布和安全管理等制度,确保微信公众号安全高效有序运行。
3.开通官方微信公众号,必须填写《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新媒体建设备案登记表》,报党委宣传部审批。已开通运行的微信公众号,按《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办法》补充交备案表。
4.各分院、部门官方微信公众号建设过程中,有关技术问题,请及时与党委宣传部联系。联系人陈吼、史良琦,联系电话:02987083908。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