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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拟确定我院为“一流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2018-02-27     (点击: )

 

发布日期:2018-02-27     点击:388

 

近日,陕西省教育厅对普通高校“一流学院”遴选结果进行了公示,拟确定我院为“一流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陕西普通高校一流学院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2017267号)文件精神,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陕西高校“一流学院”项目遴选工作。经学校申报、材料公示、专家评审等环节,全省拟确定我院等3所院校为“一流高职院校”建设项目,另有5所院校为“一流高职院校”培育项目。

“一流高职院校”是我院继国家首批、陕西首所示范性高职院校和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后获得的又一重要殊荣。学院将紧紧围绕“建成国内一流,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高职名校”奋斗目标,不断求索、创新、进取,举院一致,真抓实干,在致力于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过程中,进一步提升办学水平、突出办学特色,走出一条既扎根杨凌、服务陕西、惠及全国,又融通中外的高职教育内涵式发展之路。

 

 

 

党委宣传部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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